我国性别角色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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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之后,政府推行男女平等。(1)男女享有平等参与经济生活的权利:同工同酬,同等条件就业,同等条件提升;(2)平等的政治参与的权利:拥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女性的参政比例受到特殊保护;(3)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男女享有平等入学、升学和录取权利;(4)平等的家庭地位:夫妻平等的责任义务、行动自由、婚姻自主等。同时,不断强化女性的传统角色和行为规范。早在50年代,全国妇联在几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一直将“勤俭持家”当成妇女的主要奋斗目标之一,似乎勤俭持家是妇女的职责,而勤俭治国则是男性的任务0 1957年,全国妇联发起了一场全国牲的“五好家庭”运动,五好包括:(1)勤俭持家好;(2)团结互助好;(3)养育子女好;(4)卫生健康好;(5)学习好。妇女之所以必须具备这样的素质,是因为这些任务是“革命工作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强化妇女传统的照顾者、主内角色的政策一直持续到改革开放以后。1982年,在中共第十二大上,总书记胡耀邦指出:妇女不仅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她们承担了大量的家务劳动,照顾老人,养育子女,维护了家庭的和睦和稳定。

与此同时,媒介也为配合政府的政策,进行了大量的宣传。社会学者风笑天对1950年至1990年的《中国妇女》杂志上刊登的有关妇女英雄事迹的文章进行了内容分析。结果发现,在40年中,妇女作为家庭照顾者的先进形象一直占据第二位。这表明,社会对女性的期望依然是贤妻良母式的。直到80年代中期,贤妻良母不仅是大部分女性评价自己行为规范的标准之一,而且是女性家庭角色定位的依据,女性传统角色的重要性似乎得到了整个社会的认同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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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宝宝妈妈齐舞分享 时间: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