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殊教育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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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的实施应按若干不同种类的方案进行,其中既包括对普通教师做出的少量特殊规定,也包括学生24小时住校的管理。至于使用何种方案,应取决于孩子异于一般儿童的程度;这种异常程度越大,孩子所需干预的连续性便应越强,持续时间也越长,而且强化程度越高。

在只需最低限度干预的情况下,那些了解并善于满足孩子个人需要的“普通教师”,往往只需使用合适的教材,教学设备和教学方法便可以对异常儿童施教。在这一层次,“专家”的直接服务可能并不必要,普通教师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就足以满足异常儿童的需要。

如果需要强度较大的干预,除特殊的教材二、教学设备或教学方法外,普通教师往往还需要向“特殊教育专家”或其他专业人员(如学校心理学家)请教。特殊教育专家可以指导普通教师,或向他们推荐其他专家,或示范如何使用特殊教材、教学设备和教学方法。

再进一步,特殊教育专家可以向异常儿童和普通教师提供“巡回服务”。巡回教师制定一个连贯的方案,通过走访各个学校的班级,对异常儿童进行个别或分组辅导,向普通教师提供实施方案的教材和教学建议,并与他们共同探讨特殊问题。

在干预强度更高的一个层次,“专职辅导教师”向学校的异常儿童和普通教师提供专门服务。接受服务的孩子在普通班就读,由经过专门训练的教师进行辅导,辅导的时间长短和次数视孩子具体问题的严重程度而定。专职辅导教师要不断地评估孩子及其教师的需要,通常在配备有特殊器材的专门辅导班,对孩子进行个别或分组辅导。一般说来,专职辅导教师是普通教师的顾问,他要就班里异常儿童的教育和管理提出建议,此外还可能要示范各种教学方法。由于专职辅导教师教学方案灵活多样,加上异常儿童在大部分时间里可以与其他孩子相处,使得这种干预成为颇具吸引力,受人欢迎的一种服务选择。

比专职辅导教师干预的强度更高的一个层次是所谓“诊断一开方”中心,也就是短时期将儿童安置在学校的特殊班或其他设施里,以评估他们的需要,并按“诊断”结果制定下一步教育方案。所开的教育“处方”便是对孩于的安排提出建议,或令其住校,或将其送入特别称职的教师所在的普通班。

“医院和家庭辅导”指限于儿童的身体或心理状况,在医院或家中对他们进行的教育。肢体残疾儿童最需要这种服务,不过,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情感紊乱或其他类型的残疾儿童也接受这种教育。一般来说,孩子只是较短一段时间滞留在医院或家中。在此期间,医院教师或家庭教师要与孩子的学校教师保持联系。

一种最常见的服务选择是“特殊自容班”。它通常只招收15名以下同一类(如弱智)的异常儿童。教师一般是训练有素的特殊教育专家,向孩子提供全部或大部分教育。分到这种班级的孩子在学校里往往全天与同龄正常儿童分离。不过在上体育课,音乐课或举办他们能正常参加的活动时,他们也与正常的孩子接触。

“特殊走读学校”为异常儿童全天提供单独的教育,通常专为某一类异常儿童而设,配备有管理和教学所必需的特殊设备。不上课时,孩子可以回家。

干预的最后一个层次是“寄宿学校”。这种学校往往离异常儿童居住的社区较远,他们在这里接受全天24小时管理。异常儿童可以定期回家或在家度周末,但其他时间必须住在学校,除了学习管理自己的日常生活外,还要接受文化知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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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宝宝妈妈九思分享 时间: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