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儿童缺乏口头语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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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孩子3岁多时仍没有理解和下意识使用语言的表现。他们能够发出声音,但只是以最原始的方式用这些声音进行交流,例如通过哼哼、哭喊或尖叫索取他们想要的东西。

很明显,这些孩子除缺乏语言外,其他方面往往也有异常表现。其中有的孩子耳聋或既聋又盲;有的患有明显的发育性残疾(如深度弱智、脑损伤或肢体残疾);还有的孩子有童年精神病的古怪行为特征。少数这类孩子身体发育正常,除缺乏语言外,在其他方面能与他人正常接触,对视觉刺激也十分敏感。但他们似乎在分辨和理解听觉刺激方面存在问题。虽然还不清楚他们这种异常的原因,但有可能他们的神经曾受过损伤。

如果一个孩子5岁时还只掌握一点或根本没有掌握实用语言,则可以认为他患有重度弱智或重度情感紊乱(除非他已被确诊为耳聋)。缺乏实用语言是一种主要障碍,因此使这种孩子说话是对他们施教的首要目标之一。由于一般都是把无语儿童安排在重度弱智或重度情感紊乱寄宿学校或特殊班就读的,因此他们的教师必须掌握有关传授言语和语言技能的实用知识。这种工作并不是言语/语言病理学家所能单独胜任的。

条件作用法是最早用于向无语儿童传授语言的现代系统方法,即建立一个与功能语言相近的渐进行为程序,在程序中孩子的每一步反应都会得到奖励。奖励包括在孩子按行为要求完成一个动作后,教师及时给予表扬、紧紧拥抱他和发给食物。条件作用法的程序如下。①加强孩子与教师的目光接触;②让孩子看着教师随意发音;③练习发出与教师相近的音;④模仿教师的话语;⑤回答教师的问话。

然而,有关这些方法的早期研究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即使经过计划周密的长期训练,也很少有孩子能真正掌握功能语言。他们的话语缺乏生气,毫无变化,往往只能用于很窄的目的范围。无语儿童的语言训练目前出现了一种趋势,即努力使孩子自己的语言功能化,目的就是让这类儿童掌握一种交流的方法。我们可以训练孩子利用一种语言结构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是训练他们单独模仿某些言词或使用正确的句法和语法形式。例如,可以教孩子说:“我要果汁”(或其简化形式“果汁”或“要果汁”),以便得到果汁喝。

这种训练首先应该考虑如何安排一个可为孩子大量提供应用语言的机会并能迅速加强孩子交流能力的环境。当然,这需要家长和教师与交流专家密切协作。其次应该考虑如何将语言的结构、内容和功能结合在一起。如果没有利用语言进行交流的训练,语言结构的训练则毫无价值。但是,如果不注意语言结构,也不可能成功地传授使用语言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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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宝宝妈妈期思分享 时间: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