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病与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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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20-30年来,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发病率已明显下降。但是妊娠后心血管系统的变化,使心脏的负荷大大增加,使原有器质性病变的心脏病患者,容易发生心功能衰竭,严重地威胁母婴的生命和健康。

妊娠

在妊娠第6周,血管内循环的血容量开始增加,至孕36周时达到高峰,可增加40%。一直持续到妊娠足月。与此相应的变化是心率增加和心脏排出血量的增加。心率随妊娠缓慢增快,到足月时比未怀孕时大约每分钟增加15次,那么每小时就要增加900次,每天(24小时)就要增加21600次。每次心跳搏出的血量比未怀孕时要增加20-40%。每分钟的心排血量比未怀孕时要增加30-5000。可以想象,心脏收缩的力量也会相应增强。临产时,每次子宫收缩(阵痛)回心血量增多,增加了右心房的压力,心胜排血量、动脉的压力均增加,导致左心室工作量的增加。分娩以后,子宫内的血液被挤人母体循环。胎儿和胎盘娩出,子宫收缩、体积缩小、对腹腔和下腔静脉的压力解除,也使回心的血量突然增多。分娩后组织间水分回吸收,进人母体循环,这些变化都增加了心脏的负担,对于一个健康的心脏,可以承受这些变化,但对于一个有病变的心脏,就难以承受,从而导致心脏衰竭。

根据美国纽约心脏协会的分级法,将心脏功能代偿情况分为四级:

一级功能:活动无限制,病人无不适症状。

二级功能:休息时无症状,活动时有疲乏、心慌、轻度气短。过多活动有症状。

三级功能:休息时无症抉,一般活动时有症状。

四级功能:沐息时也有心慌、气短等症状,任何活动都使症状加剧。

心赃功能一级和二级能耐受妊娠。三级和四级就不宜妊娠。患者根据上述情况,可以自己作出初步判断。

如果有心脏病的孕妇,再有其他并发症,如血压增高、贫血、高烧等情况,·都可更加加重心脏负担。

心胜病患者,有不同程度的缺氧,对胎儿生长发育有影响,可引起胎儿宫内发育不良,畸形、早产,甚至胎儿在母体子宫内死亡。

有心胜病的妇女,怀孕前应请内科医师详细检查,确定是否可以妊娠。一般妇女怀孕后应及早检查,可以发现没有症状的心胜病和其他异常情况,以便使不宜妊娠者在妊娠前3个月及早中止妊娠。可以继续妊娠者,也要定期检查,以便医师掌握病情变化和胎儿发育情况,制订最合理的生活指导和治疗。在整个妊娠期要注意休息。一般在预产期前,医师会在适宜的时间决定收患者住院待产,同时还要注意避免情绪波动,防止身体任何部位的感染,特别是呼吸道的感染。

饮食上注意少量多餐。保证营养物的摄入而不增加心脏负担。保证大便通畅、防止便秘增加心脏负担。治疗心陈病的药物,如洋地黄对胎儿是安全的,不会致畸。如需用这些药时可以解除顾虑,大胆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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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宝妈分享 时间: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