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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避孕环避孕,应该注意禁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就不宜放置避孕环。
●患有急性病或慢性病,如心力衰竭、贫血、出血性疾病等。
●患生殖系统炎症,如急性盆腔炎、重度子宫颈糜烂、急性阴道炎等。
●月经过多、过频或不规则。
●子宫颈口过松、重度子宫颈陈旧性裂伤、重度子宫脱垂等。
●生殖器官畸形,如诊断不明确时放环容易造成手术损伤,例如双子宫,放一个环不起作用,放2个环又难掌握。
●生殖器官肿瘤,恶性肿瘤需积极治疗,子宫肌瘤本来月经就多,放环后会加重出血。
此外,上避孕环若不注意选择恰当的时机,很容易引起感染或其他副作用。故上避孕环,应选择恰当的时机,例如:
●上环的时间以月经干净后3~7天为宜。并且月经后应禁止性交。
●其他时间上环,虽可酌情考虑,但需排除妊娠的可能,并且在3天内无性交史。
●早期妊娠做人工流产时可同时上环。但如果宫腔超过10厘米时,放环易脱落,最好等下次月经后3~7天再放环。
●产后3个月,子宫恢复正常,又未怀孕可以上环。
●剖腹产后,一般在半年后,经医生检查再决定是否放环。
●自然流产或中期引产后,宜在术后来一次月经干净后3~7天放环。
●哺乳期或短时间闭经的妇女,应经检查排除了早期妊娠后再放环,以免放环后引起流产出血。扩展阅读: 怀孕 避孕 引产 剖腹产 流产 产后 畸形 哺乳期 阴道炎 避孕环 人工流产 哺乳 阴道 妊娠 子宫 性交 贫血 子宫脱垂 恶性肿瘤 上环 站 剖腹 剖腹产后 引产后 心力衰竭 来月经 自然流产
来源:宝妈分享 时间:06.13